大約下午6:30去遛MOMO(雖然是我被她遛),

經過一輛暗紅色的轎車,

因為MOMO停在它的輪胎邊,

所以特別留意了一下,

發現這台車沒有熄火,

而且前座沒有人(沒看後座),

沒多想就拉著MOMO繼續往前走。

 

那時天色已暗,心想或許是暫停所以沒有熄火,

但想想那個社區應該不會有這麼兩光的駕駛吧,

該不會……是用廢氣自殺吧(沒看後座是否有人)…

別這樣,現在還農曆七月呀!

一定要上演這麼驚悚的戲碼嗎?

 

暗自決定,晃一圈後再到車子附近看看是否熄火了,

再來決定是不是要報警。

膽小如我,只敢在車子的對面望著車,

沒想到……真的沒有熄火!

排氣管也沒有拉管子到車裡面,

天已經愈來愈暗了,遠觀也看不清楚後座是否有人,

我不敢上前查看,萬一後座有corpse…

 

剛好那個社區有個阿伯騎車回來,

我跟阿伯說:「那台車是不是沒有熄火呀?」(指)

果然那台車屬於那個社區的住戶,

阿伯很勇敢的上前把車門打開!

發現!!!

鑰匙沒拔啦!

哇咧!是想嚇死誰啦!

 

另一個阿伯也剛回家,

說那台車是某個住戶的,

但他們似乎沒人在家。

 

結束一場驚魂記。= =

拜託!如果是賓士車,早就被別人開走了好嗎?

果然兩光人士到處都有!(白眼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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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方書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